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單位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勞動者該怎麼做

勞動關係 閱讀(2.16W)

一、單位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勞動者該怎麼做

單位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勞動者該怎麼做

勞動者利益受法律的保護,面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做的就是維權,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通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因此會有公司試圖通過不正當的方式逼迫勞動者自己提出離職,來避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如果是被迫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的,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的六種理由之一才可以,勞動者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