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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間能離職嗎?

勞動保障 閱讀(1.77W)

一、勞動合同期間能離職嗎?

勞動合同期間能離職嗎?

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是可以辭職的,但應根據法律規定合法行使權利,員工辭職分為通知性辭職和即時性辭職。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無須預告即可在通知用人單位的同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職工辭職有哪些注意事項?

1、辭職時間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因個人原因離職,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為違法解除。依據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試用期的離職時間

需提前3日通知。辭職者需注意: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考慮,建議您不要偷懶,同樣使用書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辭職需注意的事項

1)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辭職通知書”,不宜使用“辭職申請書”。因勞動合同解除權系單方權利,無需申請。如果使用“申請書”,司法實踐中可能會被認為系發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約,協商解除需雙方意思一致方可達到目的。因此,為確保辭職無礙,宜用“通知書”;

2)辭職通知一定要公司簽收,保留簽收的證據。如果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說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非常不利。

雖然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勞動者可以離職,但是必須要離職書面報告,打了一個月之後才可以離職,如果勞動者即刻就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除非是雙方已經協商好來進行某一天的約定解除才是被允許的,否則勞動者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