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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有寫離職日期怎麼離職?

勞動合同 閱讀(3.09W)

一、勞動合同沒有寫離職日期怎麼離職?

勞動合同沒有寫離職日期怎麼離職?

一是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試用期的要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在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時,也應當依法照法律規定遵守解除勞動合同程式,即勞動者在正式用工期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主要目的是便於用人單位能有隻夠的時間補充勞動者離職的崗位空缺問題,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是要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為通知的時間直接關係到解除勞動合同期限的起算時間,也關係到勞動者的工資計算,所以必須採用有效嚴謹的方式來表達,這是對雙方利益的保護,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二、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1、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屆滿時,強迫對方續訂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確定是因生產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續訂合同,但必須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續訂合同。否則,所續訂的合同是無效的,續訂行為本身也是違法的;

2、合同到期後,雙方當事人即不辦理續訂合同手續,也不終止合同,繼續保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是源於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保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往往會給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帶來損害,因為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3、雙方當事人在辦理續訂手續時不合法或不完備。比如,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協商,不經勞動者簽字,而是由他人代為辦理。通過這種方式續訂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一方一旦不承認續訂合同的有效性,或採取不辭而別的行為,企業的損失無從追究。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企業應及時辦理相關的終止手續,如果勞動者到了退休年齡,他的勞動合同不一定終止;只有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才可以終止。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雙方不續訂的,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