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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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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傷期間,勞動合同不能終止的,也不能解除的。進行工傷鑑定後,如果傷殘等級被鑑定為1-4級,公司不能終止勞動合同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鑑定為5-6級,公司不能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鑑定為7-10級,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終止,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公司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的法規可以看《工傷保險條例》,各個省還有各自的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辦法,對於公司賠償的標準有明確的規定。

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之規定,你工傷鑑定還沒下來,因此,還不能確認你是否屬於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所以,單位應當暫緩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政府對於工傷這樣的問題都有相關的規定,並不會讓勞動者遇到了工傷的情況不知道該如何解決,簽了有關勞動合同的公司或者企業也必須按照有關工傷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關於工商勞動能力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的問題,工傷的相關規定也有指出不能,企業或者公司必須要按規定辦事,否則勞動者有權利提起訴訟維護自己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