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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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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是什麼?

但我們的勞動法律當中,規定了用人單位是需要進行放假的,也就是勞動者,他是依法享有休息的權利,我說單位裡的勞動者如果在忙碌了一段時間之後,會考慮到申請放休年假,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是人們的神經得到放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勞動合同法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法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是什麼?

職工連續工作(連續工齡不要求是本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這就意味著,儘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隻要他在其他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具備享受法定的帶薪年假的基礎資格。

二、職工所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與勞動者的工齡掛鉤。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於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於法定標準應按照法定標準支付未休帶薪年假工資。

職工不應當享受帶薪年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帶薪年假工資計算辦法。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首先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的規定,帶薪休年假的話,他是具備一定的條件的,並且可以休年假的時間,也是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來進行的,必須要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當然,這種連續一年可以在其他單位工作進行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