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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業務收入如何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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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業務收入如何繳納個稅?

一、提成業務收入如何繳納個稅?

業務員取得除工資外的銷售提成,是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應該以全部收入減除五千後的餘額,按5%~45%的9級累進稅率查詢對應稅率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約定提成業務收入要注意什麼?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規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工資的確定方式,工資可分為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勵工資、津貼工資等。保留證據的重要性是不用多言的,但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或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未明確約定提成報酬的計算方法,或約定了提成計算方法,但該計算方法十分複雜且標準模糊,或頭口約定提成報酬,沒有書面材料。

此外,用人單位往往不向勞動者說明實際發放的工資的構成明細。因此,勞動者在主張支付提成工資時經常面臨舉證困難甚至舉證不能的困境,導致法院無法認定提成報酬的存在以及數額。證據如何保留和收集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都需要面對的問題,雙方事先明確約定有關提成的具體事宜固然重要,若事先工作不夠完善則更需要在工資的發放中注意提成名目的明晰和相關憑證的保留。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業務員的收入是底薪加提成收入,根據法律規定,業務提成也算工資總額,應該依法繳納個稅。在計算上面,用提成收入減去免徵額,最新標準是五千元。然後剩下的餘額部分按照對應的稅率計算個稅的應納稅額。一般來說,企業在發提成收入的時候就已經做了個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