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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租房屋收入如何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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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租房屋收入如何繳納稅款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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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稅款

根據財稅〔2008〕24號檔案(對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6.免徵印花稅。

對於房屋租賃的過程中,涉及到商業行為,所以是需要收取相關稅費的,具體情況就是以上這些,對於當事人之前建立了租賃合同的,還需要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網籤和備案,以確定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