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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知道營業收入如何算增值稅

工商稅務 閱讀(3.24W)

首先,一般納稅人的應納增值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稅法允許抵扣的當期通過認證的進項稅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為上個月認證的通過交叉比對的進項稅額)。
計算公式: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以下分別理解一下各項稅額的含義:
一、銷項稅額,一般納稅人的銷項稅額是納稅人銷售應稅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營業收入金額或提供勞務的金額乘以適用的稅率計算出來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為: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這裡的銷售額指的是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金額,用含稅銷售額計算不含稅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二、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稅額。其中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包括外購(含進口)貨物或應稅勞務、以物易物換入貨物、抵償債務收入貨物、接受投資轉入的貨物、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以及在購銷貨物過程當中支付的運費。進項稅額=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金額×稅率。這裡的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金額同樣指的是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金額,用含稅購入貨物金額計算不含稅金額額: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金額=含稅購入金額或接受勞務金額÷(1+稅率)。
三、關於適用稅率:
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7%、13%、11%、6%、0%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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