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資福利>

高溫天鞋廠不發高溫費怎麼辦?

工資福利 閱讀(1.31W)

高溫天鞋廠不發高溫費怎麼辦?

眾所周知,鞋廠的工作環境較為惡劣,尤其是高溫天氣時。自從勞動法關於高溫補貼的規定明確以來,廣大勞動者的權益得到進一步的保障。那麼如果鞋廠不發高溫費怎麼辦?勞動者是否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下面請看本文介紹。

一、高溫費不發怎麼解決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溼,例如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無論幹什麼型別的活,如果是室外體力勞動顯然公司不合法,一般室外體力勞動都應享有高溫補貼。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二、高溫加班津貼怎麼算

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在國家和廣西沒有明確規定之前,高溫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溫津貼。

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溫中暑,都屬於工傷,經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支付費用。

以上,廣大勞動者對高溫費的發放標準以及公司譬如鞋廠不發高溫費怎麼辦有了一定的瞭解。但在現實中,有些企業會通過發放一些飲料物品等代替高溫補貼。在這裡,小編要提醒各位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仍可要求企業發放貨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