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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一般是連續繳納的,也有一年內只要累計六月即可,不過通常不能補交。各地對此有不同規定,建議到當地社保部門諮詢詳細政策。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依規定辦理:1.有合法穩定就業;2.有合法穩定住所;3.有連續就讀。《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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