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銷售有高溫費嗎 | 高溫補貼如何發放?

高溫補貼 閱讀(2.44W)

在簽署勞動合同時,細心的朋友會觀察都在具體條款中會對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加以說明,且用人單位不得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加以限制。對於部分勞動者來說,在酷暑季節也必須在露天高溫環境下工作,此時若不能停工,那麼勞動者是可以得到高溫補貼費的,那麼這些人群裡是否包含銷售者呢,即銷售有高溫費嗎?

銷售有高溫費嗎,高溫補貼如何發放?

一、享有高溫補貼的人群有哪些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二、如何發放高溫補貼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根據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溫補貼通知裡可以瞭解到,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不可一概而論,銷售的種類有很多種,包括超市裡的售貨員、商場裡的導購,這些都屬於銷售者,但是其是沒有高溫補貼的。但在街上拉顧客,例如迎賓、或者是企業裡跑銷售的,都是可以得到高溫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