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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扣工資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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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扣工資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請假扣工資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

我國《勞動法》及法規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二、請假的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 公司實行員工每週五天工作制,週六、週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 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請銷假的審批及手續

第五條 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及核准許可權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後,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稽核後,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定。

第六條 員工休假結束後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 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這一點是根據公司制定的章程自己來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對新人講清楚扣工資的具體的標準的。但是公司扣工資只要不違背相關的原則就都不違法,就是工資在扣除了以後,最低工資也不能夠低於工資標準的8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