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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請假扣工資標準是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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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請假扣工資標準是否有規定?

一、勞動法請假扣工資標準是否有規定?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

我國《勞動法》及法規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二、事假和病假的區別是什麼?

1、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個人原因請假,而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2、按現行規定,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的,而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的。法律依據是《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3、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事假有天數限制麼?

除去病假、公共假日以及你個人的調休後,凡需請假都是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事假全年累計在15天以內的,工資照發;超過15天的,可酌情扣發超假期間工資。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原則上,公司規定的扣工資的標準只要是沒有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制度就可以,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請事假扣工資的標準就是扣除員工當天的基本工資,公司這樣的規定肯定是合情合理的,另外,如果在書面合同當中就有關於請假扣工資的相關約定,就是按照合同上的約定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