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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評級時間是怎樣的 | 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 閱讀(2.17W)

工傷認定評級時間是怎樣的,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保險先要進行工傷的認定才行,在工傷認定之後才能進行工傷的鑑定,當然對於工傷認定的話,也是需要在一定的時間限度之內進行才能是有效的,如果超過了必要的時間限度的話,那麼所做的鑑定結果效力可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那麼工傷認定評級時間是怎樣的,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一、工傷認定評級時間是怎樣的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鑑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鑑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鑑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麼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後一年之內做。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鑑定時間是越早越好,越早更有利於申請工傷賠償,節省申請時間。通常鑑定時效為出險後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工傷鑑定時間與工傷認定時間不同,如需瞭解工傷認定時間規定,具體請看《工傷認定時間規定》。

工傷鑑定需要60天。申請工傷認定後,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工傷鑑定,一般是在工傷認定1年內進行。

一般要求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到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鑑定。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後,屬於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鑑定至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之後做,如果有的傷殘治療沒有結束,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鑑定的時間。

二、工傷鑑定流程

1、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3、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4、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當然做工傷認定的話,至少是在保證傷病人員的生命健康為前提下進行的,一般來說工傷認定的評級時間是在三個月之後做比較的好,這個時候傷病者的傷情確認的也比較的清楚了,傷情在那個時候可以說也比較的穩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