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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是怎樣鑑定的 | 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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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是怎樣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一、工傷鑑定是怎樣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工傷鑑定一般是員工本人或者是用人單位進行申請執行,鑑定的大致流程是: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稽核;專家進行鑑定等步驟。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相關內容拓展

下面是工傷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需要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工傷等級認定,可以由員工本人進行申請,也可以由員工所在的單位進行申請。準備好鑑定機構需要用到的材料並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即可,一般會在參加鑑定20天之後拿到鑑定報告,之後單位協助員工完成工傷保險的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