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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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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效中止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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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效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後,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對職工受工傷的認定標準很全面,充分考慮了職工應獲得的權益。職工需要普及相關法律常識,瞭解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書過多少年失效。如符合認定工傷標標準,應在有效期內申請,並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書。用人單位申請時效為一個月,職工個人申請時效為一年。想要獲得更專業的幫助,還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