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2.93W)

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

在實踐中,工傷認定,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才可辦理。那麼,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有哪些?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文就該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根據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工傷保險的申請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一)職工所在用人單位

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以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報義務。同時,將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日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報時間延長。

(二)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的工傷認定時限為1年,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在很多工傷發生的情況下,受傷職工大多在醫療機構進行搶救或者治療,很難辦理工傷申請等事項。因此,工傷職工的家屬,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

此外,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專門性群眾組織,在工傷保險方面也需承擔很多義務。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是工會的一項重要義務。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所做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可以是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用人單位應當主動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將對此作出相應地補償。如果您對工傷認定還有其他問題,您可以聯絡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