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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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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在勞動者與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開始工作的時候,我們除了要考慮到五險一金是不是按國家規定繳納之外,對各個險種也應該有個清楚的認識。這裡,我們單獨說一下五險種的“工傷”,工傷的認定條件是什麼?我們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的條件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情形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係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於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勞動者已退休或超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勞動者已經超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勞動者已經退休了,對於這樣的情況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屬於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屬於非法用工,這一類都未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使用非法僱傭的童工等嚴重問題。

6、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的不屬於勞動關係調整,不能申請。

7、勞動關係的確認不明確的。

我們發現在勞動過程中,除了在保護好自身安全之外,更應該熟讀國家的勞動相關法律法規,針對不同險種的認定及報銷情形要了然於胸,不僅會在關鍵時刻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時也能爭取把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