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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2.99W)

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

勞動者在工作中意外受傷之後,如果買了工傷保險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但哪些人才有資格申請工傷鑑定呢?對於這個問題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介紹工傷認定的主體問題。

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哪些:

根據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工傷保險的申請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一)職工所在單位

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以後,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報義務。同時,將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日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報時間延長。

(二)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的工傷認定時限為1年,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在很多工傷發生的情況下,受傷職工大多在醫療機構進行搶救或者治療,很難辦理工傷申請等事項。因此,工傷職工的家屬,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

此外,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專門性群眾組織,在工傷保險方面也需承擔很多義務。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是工會的一項重要義務。

申請工傷認定的,需要準備工傷認定的材料,以及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它跟交通損害的傷殘鑑定是不一樣的,如果您遇到這些問題,請聯絡我們本站的小編,我們會為您詳細的分析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