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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確認工傷認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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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確認工傷認定是怎樣的?

農民工有本地公民工和外地農民工這個說法,只是工作地點不同而已。農民工的工作非常辛苦,在工作工程中不小心也會收到一些傷害。那農民工確認工傷認定是怎樣的呢?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呢?下面讓小編來為您做個詳細描述。

一、農民工確認工傷認定的方法有哪些?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所在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職工所在單位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將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職工個人申請認定工傷,單位應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申請工傷認定時,勞動關係雙方有爭議,應先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再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確定勞動關係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為一年。超過1年時限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

二、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三、職工未申請工傷怎麼辦?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時效的規定,一方面有利於保障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傷職工應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以免超過申請時效喪失申請認定的權利。

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職工,享有獲得及時救治和經濟補償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但是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是必須通過工傷認定。如果本人和用人單位均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即喪失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從法律角度講也就喪失了最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但是如果其所在單位自願履行應該由單位承擔的責任,職工也可以享受到應由單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超過時效,當事人即喪失了對權利的主張權,這是各項法律制度的通則,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是如此。

綜上,以上非常清晰地說明了農民工確認工傷認定的相關事宜,若職工未申請工傷又該如何正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那些廣大農民工,小編也衷心祝願他們能夠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平平安安,賺錢養活家人和自己的同時也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萬一受傷了,也一定要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