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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3.13W)

一、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什麼?

我國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什麼?

工傷保險基金一般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範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徵收的滯納金、社會捐贈等資金。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二、沒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賠償?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

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通常情況下,工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在單位工作的員工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出現事故後,需要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構成傷殘的,還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相關的鑑定情況,確定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