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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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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工傷鑑定的前提是,先經過工傷認定,在確認為工傷之後,才能向鑑定機構提出鑑定請求。鑑定的目的,是為了確認勞動者的受傷等級,進而確定勞動者是否還具有勞動能力,由於鑑定的結果關係到勞動者的權益,故而鑑定員需要按照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完成鑑定工作。

一、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1)工傷職工到所在市區工傷保險經辦部門申報鑑定材料,市直企業直接到市社保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鑑定科申報。

(2)工傷職工接到勞鑑委通知後,攜帶有效身份證和身體檢查必需費用到指定醫院進行查體,查體現場工作人員按科別順序進行統計點名,申請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由申請人對鑑定確認表上的傷殘部位或病種及其他資訊進行確認簽字,然後進行身體檢查。

(3)鑑定查體醫學專家對申請人進行現場體徵檢查,並提出診斷意見,勞動能力鑑定專家組根據查體結果和國家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形成鑑定結論。

(4)鑑定查體結束後,鑑定經辦人員對各種檢查結果和檔案材料進行檢查整理,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一式3份,用人單位、鑑定申請人和工傷經辦機構各1份。送達申請鑑定的申請人和相對人,無法送達的,進行公告送達。

(5)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雙方如無異議,可持鑑定結論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根據鑑定結論向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賠償專案有哪些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職員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賠償標準不同。具體如下: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 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一)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二)供養親屬撫卹金。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注:上述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可以知道,首先要帶上相關材料,到制定機構提出鑑定請求,一般來說,只要請求被受理,那麼,對於公民個人而言,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對於鑑定員而言,則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則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