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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1.13W)

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年復一年的高溫補貼話題又成為關注的熱點。夏天本就十分炎熱,南京作為我國四大“火爐”城市之一,夏天更是高溫天氣頻現。為了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以及激發勞動者工作積極性,每年政府與企業都會出臺一系列相應的補貼政策。那麼南京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南京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一、南京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江蘇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此外,瞭解到,通知規定,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還要求企業在高溫天氣來臨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及時調整崗位。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南京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 每人每月200元 , 發放時間為 6-9月,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目前南京的標準仍然是200元/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稅前扣除。

根據規定,戶外工作者如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快遞師傅、郵遞員等需要戶外奔波的企業員工,可以按此標準領取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

綜上所述,今年南京高溫補貼政策仍然未變,每個人每月可以獲得200元的現金補貼,支付時間是每年的6月7月8月和9月。企業可以按月發放補貼,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支付,但最遲必須在當年的10月底發放每位員工手中。同時還需要提醒各位勞動者的是,法律規定高溫補貼必須是以貨幣的方式支付,企業不可以使用實物來替代現金。如有此類現象發生,勞動者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利,可以向我們本站尋求線上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