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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2.9W)

每年進入七月份以後,湖南大部分地區就進入了夏季高溫模式,從天氣預報的情況來看,多地最高氣溫都即將突破40度,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不僅對身體健康會有一定傷害,而且由於人體意識和反應能力減緩導致出現工傷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對於高溫天氣勞動者的健康和風險補償國家有著明確要求,那麼,2017年湖南省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呢?

2021年湖南省高溫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根據湖南省相關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湖南省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一、湖南省發放高溫補貼的月份是哪幾個月?

湖南省發放高溫補貼的月份為7月份至9月份(7、8、9)共三個月。

二、湖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為多少?

湖南省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其具體標準為:全年按3個月(7月、8月、9月)計發,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

三、高溫作業中暑可否申請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此外,各單位要發揮工會組織作用,明確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為7-9月共三個月時間,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至少150元,用人單位在按規定發放高位補貼的同時,依然要為職工提供防暑降溫藥品和飲料等,工會組織也要加強對員工的關心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