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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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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作為南方沿海城市,每到夏季就酷暑難耐,同時深圳也是我國的一線城市,經濟發達、人口眾多,不論氣溫多高,大多數人仍然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工作,為城市發展做出著自己的貢獻,與其他地方一樣,深圳當地政府也要求對高溫天氣堅持工作的職工發放高溫補貼,那麼,深圳市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呢?

深圳市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1、高溫補貼發放條件及標準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2、發放時間

發放時間一般為6月至10月。

3、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高溫津貼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發放。需要注意的是,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如果勞動者對高溫津貼政策存在疑問,或者認為自己所在企業高溫津貼發放不到位,可以撥打12333人力資源保障熱線,進行諮詢或投訴。人力社保部門查實後,將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4、高溫天有哪些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綜上所述,關於深圳市高溫補貼標準的問題,按照相關規定,6至10月份,深圳市的用人單位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每人每月發放150元高溫補貼,對於不按照規定發放的,職工可以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同時,用人單位還要為高溫天氣工作的職工提供防暑降溫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