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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員工高溫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2.74W)

隨著人口的增多,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增多,全球的氣候變暖,所以再夏季,溫度會很高,每逢夏季,很多的地區都會發放高溫補貼,但是因為每個地方的經濟,文化不同所以發放的標準也不同,但是一個月都有100元以上。那麼深圳員工高溫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

深圳員工高溫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領取標準: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領取條件:在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二、防暑降溫費不等於高溫津貼

來自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資訊,防暑降溫費不等同於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

比如,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築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有單位以飲料來衝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這樣做是不對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

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但是卻沒領到這筆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由勞動監察部門來督促企業進行發放。

三、夏季小常識:

1、忌受熱後“快速冷卻”。炎夏,人們外出或勞動歸來,喜歡不是開足電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這樣會使全身毛孔快速閉合,體內熱量反而難以散發,還會因腦部血管迅速收縮而引起大腦供血不足,使人頭暈目眩。

2、空調室內外溫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調室內外溫差不超過5度為宜,既使天氣再熱,空調室內溫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屬首飾。金屬裝飾品中的某些金屬沾上汗水,佩戴時,所接觸到的面板可能會出現微紅或瘙癢等症狀,容易引發接觸性皮炎。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高溫補貼與防暑降溫費是不一樣的,就比如一個員工,再夏季工作有防暑降溫費,如果溫度達到35度以上,還可以另外領取高溫的補貼費用,並且這些費用是不能用飲料代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