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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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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蘇州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蘇州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根據規定,蘇州市高溫津貼調整為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照規定稅前扣除。據悉,此次高溫津貼調整,適用於全市範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高溫津貼適用條件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到支付標準上,除了標準提高外,新規明確,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具體發放時,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支付辦法等。

二、因為高溫補貼發生糾紛仲裁時效是多久?

因為高溫津貼性質上屬於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高溫津貼爭議應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在職期間不受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離職時則應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各地在夏季到來之前都會公佈高溫補貼方面政策,根據蘇州規定,高溫補貼按月支付,每月標準是300元,總計發4個月。對於戶外工作的職工,在當地公佈的高溫天下,企業必須支付,這是強制性規定。如果企業拖欠高溫津貼,會被蘇州勞動監察部門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