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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2.97W)

高溫補貼對於每一個在戶外工作的人員來說都是相當的重要的,因為這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到應有的福利。但是各省市對於高溫補貼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就拿江蘇省無錫市來說此地的高溫補貼是什麼呢?小編這就整理了關於江蘇無錫高溫補貼政策為大家參考一下。

江蘇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一、江蘇無錫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無錫今年的高溫費還沒有調整意向,目前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無錫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無錫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並且,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還要求企業在高溫天氣來臨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及時調整崗位。

二、在發放高溫補貼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項?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三、企業不支付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一般都是每個工作人員每月兩百元的補貼,而且發放的時間長達半年,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在需要發放補貼的月份沒有及時的發放,戶外的工作者們可以直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舉報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