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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權利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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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權利轉讓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抵押未登記的清償方式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清償:①抵押合同都已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②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總的來說就是,抵押物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優先受償,未登記的被視為是一般的債權債務,按債權比例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