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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保險糾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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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保險糾紛可採用協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訴訟三種方式來處理,建議是先雙方協商解決,這樣可以省時省力;如果是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採取仲裁或者是司法訴訟的途徑維權,仲裁協議簽訂後如果保險公司不肯執行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訴訟解決保險糾紛相對於前兩種方法來說比較耗時,不過法院判決具有國家強制力,具體的介紹如下:

在遇到保險糾紛怎麼辦?

①協商和解:在爭議發生後,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地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②仲裁: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書面協議,願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仲裁組織作為民間機構,是以第三者或中間人的身份,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公斷,因而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權,屬於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決後,保險公司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

③訴訟: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式,對於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

解決保險糾紛的途徑有三種:①協商②仲裁③訴訟,如果是對方有意和解的,協商的內容可以接受的建議是協商解決,如果是對方不肯和解的,那麼建議採取仲裁或者是訴訟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