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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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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產假規定

2021年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於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於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2、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3、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範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1)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2)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至於男職工,其妻休產假時,他是否也有權休假照顧妻子,國家目前尚未作出規定。因此,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自主確定男職工是否休產假,以及時間長短與待遇。

二、產假的新規定

江西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5日。

寧夏則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計,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廣州等地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產假可從國家規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並增加配偶產假15天。

據悉,目前我國規定產假為98天,是世界勞工組織《生育保障公約》規定的最低標準。其實,世界上產假最長的是俄羅斯,產假為三年,日本產假也是兩至三年。

在國家《勞動法》的最新產假規定上,各省基本都延長了大約兩個月的產假的,也明確了配偶的護理假期的日期,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最長的是寧夏為25天,如果有其它的情況,比如流產等特殊情況,女方也會有相應的休假日期,那其配偶的護理期就不存在啦。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