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節假福利>病假>

房屋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 怎麼算

病假 閱讀(1.43W)

現在由於城市經濟條件好,很多人都到城市購買房子,涉及到房子時容易碰到房屋滯納金的問題,相信大家對房屋滯納金的含義存有疑惑。那麼具體的房屋滯納金是什麼意思呢?怎麼計算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房屋滯納金的相關知識,希望能為大家帶來幫助。

房屋滯納金是什麼意思?怎麼算?

滯納金一般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再加收滯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的徵收管理法》還有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按規定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佔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所以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型別。

購房契稅有滯納金嗎?答案是肯定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房屋契稅滯納金怎麼算: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3、根據國稅發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業稅、牧業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徵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凡稅款滯納行為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稅收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後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購房者成功購房後如果遇到有關房屋滯納金的問題,要謹慎處理。相信大家已經瞭解房屋滯納金是什麼意思,滯納金的多少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規定。法律對房屋滯納金的含義進行了詳細說明,購房者可根據實際情況衡量,必要時可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為自己帶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