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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要如何支付病假期間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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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上班以後請病假公司是要支付工資的。在我們生活中,不管是我們自己遇見的還是看見的,或多或少都會有請病假的時候。那麼,此時用人單位要如何支付病假期間工資呢?可能很多勞動者都比較關心這方面的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單位要如何支付病假期間工資

一、單位要如何支付病假期間工資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3、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如何確定病假工資基數

在制度工作日內請病假的日工資計算:按以下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勞動者應瞭解如何支付病假期間工資以及如何確定病假工資基數。當用人單位不支付病假工資或者不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時,勞動者一定要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者也可以諮詢律師,問問律師該採取怎樣的方式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