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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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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員工因病休假,用人單位應該按照休假工資給予補貼,一般來說半年以上的休假屬於“長病假”,但休假時間應該排除國家法定節假日,那麼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為加強企業職工疾病和非因工負傷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基本生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勞動能力鑑定制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企業應根據《上海市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小組)定期對長休假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實事求是地安排職工休息、治療、復工或適當調整工種。對職工疾病中的疑難、爭議的案件應及時呈報企業所在地的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二、堅持和完善企業職工的疾病、非因工負傷休假和復工辦法。職工疾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單》,並由企業行政稽核批准。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轉入長休的,應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單》,由企業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鑑定,報企業行政批准,並書面通知職工。

三、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四、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五、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應補足到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六、企業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職工疾病和非因工負傷管理辦法。企業現行的職工疾病、非因工負傷休假期間的待遇計發辦法高於本通知規定的,可繼續保留。

因此員工因工傷申請長病假時,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員工工齡給予支付相應的工資,其中還應該結合企業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