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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能開幾天 | 病假期間可以做兼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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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婚假、喪假一樣,其實都是國家規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員工在向用人單位請病假的時候,用人單位一般都是會批准的,而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請病假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通常病假能開幾天呢?而員工在病假期間是否又可以去做兼職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病假能開幾天 病假期間可以做兼職嗎

一、病假能開幾天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馮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 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二、病假期間可以做兼職嗎

傷病休假職工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不得聘用傷病休假職工。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並限期返回單位復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可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辭退違紀職工的規定處理。”因此,員工在疾病休假期間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如果公司查實勞動者在外從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的話,可以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並限期要求其返回單位復工。但由於此通知釋出時間很早,現在醫療保險已由社會統籌,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不由公司負責,而是由醫療保險統一負責,停止疾病保險待遇恐怕難以實現。所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效的手段是要求該員工返回單位復工。

此外,《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經廢止。公司內部管理,主要以內部的規章制度為依據。如果休假員工一意孤行,可以據此認定員工為曠工,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其作進一步處理。符合公司規章制度違紀辭退條件的,可以辭退。

當然,實踐操作中也有兩個難點:一是很難證明員工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二是如何定義 “有收入活動”存在一定難度。即使知道了員工確實存在疾病休假期間在外打工的事實,但卻難以獲得可靠的證據,無法向裁審機關展現,用人單位需要避免這一尷尬。

如果難以阻止病假員工在外兼職,也可以考慮揭露病假單真實性,從而證明此員工不需要休假的事實。正規醫院開病假單有一套規範的流程。比如,門診病假由醫師開具後需到門診辦公室進行蓋章登記備案,隨後方可發放給病人。根據病情的不同,對醫師開病假的天數上限有一定限制。這些措施都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醫師隨意開病假單的現象。假設公司對於病假單的真實性有異議,可以憑單位介紹信到醫院門診辦公室查詢病假單登記情況;如果對病情是否需病假有疑問,同樣可憑單位介紹信到門診辦公室查詢,並可聯絡開出病假單的醫師瞭解具體病情。即使員工確實存在疾病,公司上門查詢後,也可以對醫師開具病假單的行為提出警示,未來醫師開具假單時也會更加謹慎。特別是公司對醫師指出醫師認為需要休假的人在外面兼職的事實,必然會對醫師本人有所震懾。醫師拒不配合,包庇員工的,公司可以向醫院糾風辦投訴。

此外,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也提供了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案: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條不僅僅用於員工疾病休假期間,也可以運用於正常上班期間。但是公司要注意提出後拒不改正這個流程。

其實也就是指病假期間的醫療期,此時用人單位給予員工醫療期限,也是需要結合員工在本單位的工齡確定,而確定病假期間工資的時候也要以此作為參考。也就是說員工的工齡越長,那麼醫療期限就會越長,能夠獲得的病假工資也就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