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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病可以休病假20天

病假 閱讀(3.29W)

一、怎樣的病可以休病假20天

怎樣的病可以休病假20天

休多長時間的病假跟是什麼病沒有關係,不管是什麼病,病假並不是職工想休多長時間就能休多長時間的,是要根據醫院開具的病假單為準,一樣的病情,病情程度的不同,有些人就能休20天,有些人可能一週甚至一天左右就可以。

醫院開具病假單的若干規定:為加強病假建議書(病情介紹)發放的管理工作,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具有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處方權的臨床醫生,才具有發放病假建議書(或病情介紹書)的職權。

2、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具病假建議書,同時在病歷(含門診病歷)、門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以備核對;病假建議書必須經醫務科加蓋公章方能有效。

3、各專科醫生(除急診值班醫生外)不得簽發非本專科的病假建議書。簽發病假建議書日期必須與診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開具或日期推後2天以上者,視為無效病假建議書(或病情介紹書)。

4、一般門診病人休息時間不超過7天,每次續假時間不超過7天,連續休假時間不超過30天。門診特殊病人休假詳見附件。

5、一般住院病人出院後休息時間不超過7天,每次續假時間不超過7天,連續休假時間不超過30天。住院特殊病人休假詳見附件。

6、住院病人出院後,對患有短期內難以康復的較嚴重的疾病者,可一次休假3-6個月,3個月內必須科主任稽核批准、簽名,3個月以上須經醫務科稽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如需陪護者,可註明需陪護天數,但一般不超過6個月。

二、病假休假時間有哪些規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如果不是病情嚴重的話,一般醫生也很少會連續性的給當事人開出20天的病假時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允許連續休假的時間通常不超過七天,像是這種連續休息20天的其實就是屬於特殊病人了。想必職工也沒有必要為了休20天的病假,專門去損壞自己的身體,實在不想上班就請事假,也不能無緣無故的去泡病假。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