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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糾紛可以仲裁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48W)

仲裁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較少接觸到的糾紛解決方式,一般我們口中的打官司指的都是去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從規定上來說主要處理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簡單的解釋就是咱們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有關於具體財產的一些糾紛可以交由仲裁處理,實踐中多是大公司之間為解決商事爭議的選擇,雙方可以事前或事後協商簽署協議,在協議中約定出現爭端後提交一個仲裁委仲裁。除此以外還有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勞動糾紛去法院訴訟的前置程式。因此,仲裁併不是能解決所有糾紛的。
收養糾紛或者收養關係是涉及我們人和人之間身份關係的糾紛,不直接涉及財產的處置。分配等糾紛,因此收養糾紛不可以進行仲裁,不在商事仲裁及勞動仲裁的處理範圍之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收養糾紛可以仲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