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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糾紛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39W)

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處理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