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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該如何認定 | 離婚後房子是歸誰的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3.04W)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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