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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財產分割能否撤銷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79W)

相關法律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在訂立離婚協議時,應當對財產分割事項做出審慎考慮,因為一旦簽訂並生效後,沒有證據證明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以撤銷的情形,再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的協議條款,於法無據,將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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