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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反悔可以請求撤銷嗎

財產分割 閱讀(1.52W)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反悔可以請求撤銷嗎

一、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反悔可以請求撤銷嗎?

離婚協議書中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話可以請求撤銷,但必須要滿足法定條件,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雙方在民政局離完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審理歸受理,如果沒有發現雙方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就會駁回訴訟請求,維持離婚協議的效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因為《離婚協議書》涉及到人身關係,協議一切內容的生效履行是以雙方離婚為前提,雙方不辦理離婚登記,其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也就無從談起。它並不等同於普通的合同關係,並不是說簽了字就生效。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離婚是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夫妻關係的解除。因此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係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表明其無合法的婚姻關係而立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著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

3、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係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實際上,要撤銷離婚協議書當中財產分割方案的話,如果說反悔的時候還沒有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證,這就很簡單了,這份離婚協議書還沒有正式生效,就財產分配的部分雙方還能重新協商。如果已經離婚,無緣無故的財產分割方案也不能輕易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