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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無效時無效合同價款如何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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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無效時無效合同價款如何結算
合同被確認無效,便不發生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所期望的效力,合同的條款對於當事人不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儘管合同因無效而不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力,但是由於訂立該合同或者已經全部或部分履行該合同,在當事人之間將根據不同情況發生其他的法律效力,包括返還財產、收繳非法所得、承擔締約上的過錯責任和賠償損失等。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以支援。但由於該規定從字面上看是在承包人提出請求的前提下,方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因此在實踐中,分包人通常不會依據合同的單價提起訴請,而要按照工程當時當地的定額計算工程造價,該價格往往高於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很多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分包人的這種請求均得到了支援,從而給施工企業造成額外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五條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七條
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築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