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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工程款如何結算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83W)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已履行的合同內容無法直接返還,應折價補償。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實際施工人可參照合同約定主張工程款;發包人實際參與了管理,也可參照合同約定主張管理費的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其適用前提應為備案的中標合同合法有效,無效的備案合同並非當然具有比其他無效合同更優先參照適用的效力。

建設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工程款如何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