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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資質等級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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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貪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階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3具有高階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專案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裝置。
法律依據《建築法》。

施工單位資質等級二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