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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施工合同違約當事人?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35W)

一、如何起訴施工合同違約當事人?

如何起訴施工合同違約當事人?

1、若是想要起訴施工合同違約當事人,首先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後,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

3、立案後法院程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開完庭後便等待領取判決,最後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起訴違約的施工合同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據

1、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 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係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2、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招標合同、建設工程投標合同、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具有相關資質證據,比如相關建築施工資質、勞務資質情況;

(4)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5)掛靠和被掛靠之間的內部合同;

(6)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包、轉包合同。

3、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 工程預、決算報告;

(2) 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3) 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4)承包人超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資質範圍登記的證據;

(5)建設工程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證據;

(6)因工程質量問題,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證據;

(7)因為發包人原因導致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證據情況,包括但是不限於:發包人提供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證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缺陷證據、發包人指定分包人的相關證據;

(8)合同當事人之間關於質保金約定情況證據、履行情況的證據;

(9)工程造價鑑定報告、工程造價結算協議、工程造價諮詢報告書、以及合同當事人之間關於計價基礎計價標準的適用證據;

(1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之間關於墊資以及墊資約定情況的證據;

(11)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證據;

(1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擅自使用的證據。

4、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 支援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 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已經簽署了施工合同的當事人,若是想要採取起訴的方式來處理違約糾紛,那麼可以在掌握了對方違約、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損害了的證據之後,向法院起訴。當然,在提出訴訟請求的時候,沒有掌握足夠多的證據,也是可以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