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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鑑定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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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鑑定費誰承擔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面對醫療糾紛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呢?

在我國的雙方鑑定規則中沒有具體規定,鑑定費減免的情況。
但是,我國各個地方都有出臺,減免交納鑑定費的輔助性法規,對符合法律援助的委託人申請司法鑑定,憑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法律援助申請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鑑定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應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鑑定機構予以減半或免收鑑定費。
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為,經濟困難無法交納鑑定費的,可以檢視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關規定,積極申請法律援助,爭取減免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