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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提出離婚孩子男方有機會拿回來嗎

子女撫養 閱讀(1.6W)

有機會。哺乳期離婚,基於哺乳等條件考慮,孩子一般是判給女方;但在女方有下列情況情況時,一般判給男方:

女方哺乳期提出離婚孩子男方有機會拿回來嗎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條

女方按照計劃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術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