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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婦女提出離婚可以不要孩子嗎

離婚 閱讀(2.36W)

如果哺乳期離婚的女方符合一下三個因素的其中一個,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但我國原則上是哺乳期不允許離婚的,除非一方存在過錯責任,特別是男方不允許提起離婚。按照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來看,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極大。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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