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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沒哺乳離婚孩子會判給女方嗎

子女撫養 閱讀(1.81W)

哺乳期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給女方。如果孩子兩週歲以下,一般是跟著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十週歲以上,要考慮孩子的意見。法院在判決歸屬時,主要考慮父母的情況,一般會把小孩判給經濟條件更好、更有利於小孩成長的一方。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直到小孩年滿18週歲。

哺乳期沒哺乳離婚孩子會判給女方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的撫養問題。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處在哺乳期,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