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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可以嗎

財產分割 閱讀(1.07W)

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可以嗎

離婚有幾個特殊時段法院是不會接受審理離婚申訴的,例如婦女在哺乳期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哺乳期是指嬰幼兒不滿一週歲的時間內,考慮到婦女、幼兒等權利的保護,在此期間男方不得離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離婚。所以對於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這是不被法律允許的,下面就有詳細解釋。

一、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雖然法律對男方在哺乳期提出離婚做了限制,但並不是說在哺乳期內男方就一定不能提出離婚要求。此時,男方要是有特殊情況,如證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則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法院還是會依法進行審理。

二、什麼是哺乳期離婚

哺乳期離婚是指在哺乳期中發生的夫妻雙方離婚事件。與此有關的一切注意事件、法律問題、財產分割問題、嬰兒撫養問題、嬰兒歸屬問題等。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訴訟離婚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於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三、男方不能提出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如果婦女婚後懷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確認,或者婦女隱瞞與婚外第三人所致懷孕而在分娩後確認,男方均可以提出離婚。

但以下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2、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在哺乳期內,女方可以提出離婚,男方不可以。雙方協商一致,就解除婚姻關係、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可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帶著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即可,快的話一個多小時搞定。

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如果女方第一次離婚,而男方不同意,法院一般判決不準雙方離婚,女方只能在第一次判決生效之日6個月以後第二次提起訴訟。

第一次起訴時,如果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情形,並且女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不能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是不被法院審理的,但是若是雙方真的想要離婚並達成一致,可以先雙方協議離婚,等哺乳期過了再申請離婚證。財產分割在新婚姻法中做了詳細的說明,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但經常會有經濟糾紛的出現,你可以線上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